福来特化工年产50吨合成辣椒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吨合成辣椒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赤峰福来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内。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年产合成辣椒素50吨,公司将配套建设氢化反应、偶联反应生产车间,同时建设锅炉房和动力站,配套办公楼、餐厅食堂宿舍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物料堆放和运输遮盖苫布,道路洒水抑尘,避免大面积开挖,协调施工季节等;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护保养。
废水治理措施:针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在施工现场设一座废水沉淀池用于集中施工生产废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安装工程的金属废料进行回收;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统一集中处置。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结束后,在厂区内进行绿化。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后,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原有氢化反应和偶联反应中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其中酸性废气经集气后采取“三级水洗+碱洗”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可以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有机废气经集气后采取RTO(蓄热式氧化炉)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可以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锅炉燃料采用清洁能源液化天然气,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可以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处产生的吹脱废气和臭气先采取酸洗(稀硫酸)后,与蒸馏冷凝过程产生的不凝气汇集通入RTO处理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可以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噪设备均安置于密闭厂房内部,各种泵体和离心机等按照环保要求加装基础减震和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工业场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满足声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4)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均进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吹脱+蒸发+Fe/C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的预处理工艺配套“水解酸化+IC塔反应器+A/O生化反应+二沉池”的生化处理工艺。
(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蒸馏釜残、污泥、废包装和生活垃圾,蒸馏釜残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均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产生的污泥采取“重力浓缩+叠螺压滤”脱水工艺处理成含水率在80%一下的泥饼后,做危废鉴定,若为危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如果不是,按一般固废处理,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可以得到缓解。因此,本项目在严格实施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赤峰福来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方式:0476-5922600,0476-5922700
邮箱:zigzaghk@126.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博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5848162413
联系人:王工
邮箱:102309305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赤峰福来特化工有限公司
20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