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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积极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

  元宝山区司法局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将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将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不断丰富老年人维权工作内涵,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赡养、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老年人维权案件18件,受援人数为26人次,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老年人法律维权取得明显成效。

  一、优化便民措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三优先”(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援助服务。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由就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初审并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办理,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的,一律当场审查,当场受理。对高龄、行动不便、空巢老人以及患病残疾的老人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畅通了老年人维权渠道。

  二、采取合理援助方式。援助人员充分尊重老年人既要保护自身权益,又要维护家庭和睦的意愿,尽力采取非诉调解方式予以妥善解决,避免家庭矛盾的激化,维护老年人的家庭关系和合法权益,大大减少老年人的诉累。

  三、提高服务质量。在选派为老年人提供援助的工作人员上,坚持“三有”标准,即:有较强法律业务能力、有较强工作责任感、有服务老年人的热情。同时,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加强管理,进行案件办理动态跟踪监督,实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通过回访当事人、旁听案件、检查案卷等方式,严把案件质量关,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四、加大宣传服务影响。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节假日、“九九”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专项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加强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赡养、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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