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5-29 00:00:00
- 文号:元政办字〔2018〕5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开发试验区管委会,驻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成立赤峰市元宝山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曹智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褚海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永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丛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于洪泉 区统计局局长
王洪武 区财政局局长
李 伟 区发改局局长
成 员:马俊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薛董平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艳芳 区统计局副局长
邹俊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吕金平 区发改局副局长
何思奇 区编办副主任
罗振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旭 区住建局副局长
郭晓东 区教科局副局长
刘 杰 区经信局副局长
赵金英 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张力群 区交运局副局长
闫振峰 区商务局副局长
赵士新 区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丛龙宾 区卫计局副局长
张学亮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江波 区民宗局副局长
谢俊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毛文华 区国税局副局长
安 臣 区地税局副局长
陈子伦 区煤炭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
刘晓敏 区国资公司总经理
隋玉峰 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伟志 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玉键 人民银行元宝山区支行副行长
霍红彬 区邮政局副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洪泉兼任。
(二)各镇乡街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发区、健康产业园区也要成立普查办公室,保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今后,如有人员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