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6-20 00:00:00
- 文号:政办字〔2018〕7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供热企业:
为切实解决近年来我区供热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供热工作的推进力度,及时解决供热工作中碰到的有关问题,确保2018年度保质保量如期供热,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元宝山区供热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占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于景春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李文军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滕树峰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李向华 区信访局副局长
吕金平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建敏 区环保局副总工程师
张献辉 区安监局副局长
耿守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泽华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郭云志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孙广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生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迎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玉明 区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姜 力 区法院副院长
张仕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立涛 元宝山镇政府镇长
李志刚 平庄镇政府镇长
张映杰 云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亚明 马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翔鹏 平庄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春雷 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飞 平庄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树军 西露天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培功 平煤公司副总经理
郭金奎 平投公司总经理助理
孙 哲 平庄热电公司总经理
刘 全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星 宝源热力公司经理
邱则星 宝马煤炭物资有限公司经理
贾广发 恒源热力公司经理
杨继东 宝山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掌握全区供热总体情况,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全区供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落实领导小组决议的各项任务,确保我区2018年度供热工作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景春兼任,下设三个专项推进组,组长分别由周生伟、李玉明、张迎军兼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供热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如下:
1、第一专项工作组
组 长:周生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晓东 元宝山区住建局公用事业站站长
刘 全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邱则星 宝马煤炭物资有限公司经理
贾广发 恒源热力公司经理
杨继东 宝山能源热电公司经理
成 员:伊 新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元宝山综合执法大
队大队长
韩 江 元宝山镇政府城建办主任
张振武 云杉路街道办事处城建办主任
张 建 马林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副主任
王传德 平煤水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树荣 元宝山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
郭栋梁 恒源热力公司办公室主任
彭俊杰 宝山能源热电公司副经理
郑国辉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主任
职责:负责元宝山城区供热工作,入驻供热企业调度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工作开展进度。
2、第二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李玉明 区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姚孟春 元宝山区房产中心物业股股长
宋慧利 平庄热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乔立军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用事业股副股长
张志涛 平庄镇政府村建办主任
周锦文 平庄东城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
郭艳红 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传德 平煤水电公司副总经理
侯荣明 平投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
贾文利 平庄热电公司供热部部长
纪晓军 平庄热电公司供热部副部长
职责:负责平庄热电公司供热片区,入驻供热企业调度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工作开展进度。
3、第三专项工作组:
组 长:张迎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文鹏 元宝山区住建局办公室
赵 彬 宝源热力公司经理
成 员:吕胜虎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用事业股职员
李荣鹏 平庄西城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
刘 龙 西露天街道办事处城建办主任
王传德 平煤水电公司副总经理
侯荣明 平投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
马俊芳 宝源热力公司热力站站长
职责:负责宝源热力公司供热片区,入驻供热企业调度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工作开展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冬季居民供热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明确自己的职责,主动作为,确保我区广大居民平安度过一个暖冬。
(二)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开展各项工作,根据供热工作开展实际,定期调度相关工作进度,要做好进度统计、汇总、分析和研判解决各项问题等工作,并要做好资料留存归档。
(三)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肩负起各自工作职责,对出现上热下冷、推诿扯皮、效能低下、不推不动甚至屡推不动的,因推动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信访事件的,要立即启动严肃追责问责程序,绝不姑息。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