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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7-02 00:00:00
  • 文号:元政办字〔2018〕55号
关于印发平庄金色谷时代广场及新发地批发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委办局,驻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平庄金色谷时代广场及新发地批发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5日

  平庄金色谷时代广场及新发地批发市场

  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6月12日召开的区长办公会议要求,结合平庄金色谷时代广场和新发地批发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现状,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解决金色谷时代广场和新发地批发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私搭乱建现象严重、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购物、经营、生活环境。

  二、整治任务及时限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

  (一)集中清理整顿违章建筑及环境秩序

  1、拆除违建和整顿秩序。成立违章建筑清理整顿专项工作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邹德才任组长,各配合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执法人员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于6月15日前印发公告,责令金色谷时代广场、新发地批发市场及周边所有违建责任人于一周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逾期未拆除者,专项工作组依法予以无偿强制拆除。针对店外经营、乱堆乱放行为,专项工作组立即进行清理整治,一周内清理完毕,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拆除各门店破损广告牌匾,责令经营者一周内完成更换。取缔商城东南角挤占公共绿地经营的花鸟鱼市及流动商贩,经营者全部迁入金色谷时代广场内部规范经营,由国资公司、供销联社、金色谷农牧业生产资料公司协调提供场地,安居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护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国资公司、供销联社、金色谷农牧业生产资料公司、赤峰平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安居物业服务公司

  完成时限:6月28日前

  2、建设基础设施和管护环境卫生。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规划建设金色谷时代广场内垃圾池、垃圾压缩站、二类水冲厕所,由国资公司、金色谷农牧业生产资料公司、供销联社协调提供建设场地;督促有关业主维修破损墙体立面、台阶,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罚;安居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清理现存垃圾,按标准设置果皮箱,并做好保洁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国资公司、金色谷农牧业生产资料公司、供销联社、安居物业服务公司

  完成时限:6月28日前

  3、整顿经营秩序。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牧业局、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金色谷时代中心内经营秩序,规范流动食品摊点经营活动,查处商家店外经营、乱堆乱放行为,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取缔活禽市场。由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国资公司、金色谷农牧业生产资料公司、供销联社协调规划机动车停车场场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划定停车泊位,规范管理停放车辆。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牧业局、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6月28日前

  4、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拆除占用消防通道搭建的建筑物,清理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的货品及杂物,要求业主配齐消防设备。整治乱拉乱接线路行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国资公司、供销联社、金色谷农牧业生产资料公司

  完成时限:6月28日前

  5、维修管护基础设施。由区国资公司牵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修复金色谷时代广场一期、二期院内破损地面。主要修整金色谷时代广场北门、南门及内部破损地面及砖、石脱落的台阶。

  牵头单位:区国资公司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6月28日前

  6、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治效果。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卫计局配合,做好综合协调调度工作,并对整治效果进行督促检查验收。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卫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国资公司、供销联社、金色谷农牧业生产资料公司、安居物业服务公司

  完成时限:6月29日前

  7、信访维稳工作。此次综合整治行动,由于时间紧,不能完全按法定程序拆除违建,如进行无偿强制拆除,则存在集体上访和行政执法败诉风险。由区信访局牵头,公安分局、法院配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引导群众按法律程序办事。

  牵头单位:区信访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法院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金色谷时代广场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及时发现、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清查金色谷时代广场内大小业主,督促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理顺管理服务关系,解决现有管理体制混乱问题,建立长效物业管理服务机制。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项目确认、经营区域划分、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规范、经营有序、环境整洁、繁荣兴盛的市场环境。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法制办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庄金色谷时代广场、新发地批发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邹德才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工作。

  (二)部门联动机制。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并将工作人员名单于6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制拆除、建设公共厕所、垃圾压缩站、设置果皮箱等工作需要保障经费,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区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平庄金色谷时代广场及新发地批发市场

  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智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明珠  区政府副区长

  李占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翯翯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马学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殷占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洪武  区财政局局长

  律方东  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邹德才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杨景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佐浩  区农牧业局局长

  王学民  区卫计局局长

  杜  强  区信访局局长

  王国文 区供销联社主任

  王建峰  区国资公司董事长

  张学君  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刘翔鹏  平庄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金色谷农牧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

  安居物业服务公司经理

  王常辉  平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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