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21日
附件:关于印发《2018年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