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赤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元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和复议诉讼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区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宣传管理,加快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舆论监督范围和力度,为创建高效廉洁的政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年初,元宝山区政府信息管理中心通过考录新增了2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公开相关信息341条,规范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新开设"两会传真"、"春运专题"等专栏。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好区长公开信箱,实现网上答复办结率100%。编辑发行《要情传递》9期,全年共编发《督查与信息》79期。
(三)依申请公开有序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方便群众申请,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主动解疑释惑,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单位如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行了指导,有效避免了因主体资格问题而引起行政败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全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0.06%;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0.06%;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3.2%;行政职责类信息11条,占3.2%;业务动态类信息278条,占81.5%;人事变动类信息2条,占0.06%;财政类信息14条,占4.11%;其他类信息21条,占6.16%。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
元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zqiang.com)是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通过开设信息公开、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多个栏目,从办事、公开两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各部门强化了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截止12月底,共更新各类政务信息341条,网站年访问量达6.7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
区图书馆、区档案馆作为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全年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公众17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现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已按要求及时办结。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
2014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2015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
第一,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采购与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与收费等重点领域进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第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会商,积极妥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力度。加强对部门、镇乡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元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510206,电子邮箱:11505213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