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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核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第七条 |
办理条件 |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申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
所需材料 | 1、交验居民户口薄; 2、办理换领的,还应该提供申领人现有的居民身份证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3个月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 |
收费标准 | 申领、换领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证。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 |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3514142 |
监督电话 | 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