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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设立税务登记服务指南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
办理条件 | 1、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2、个体纳税人设立登记,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3、临时纳税人设立登记 |
所需材料 | 1、填写《设立税务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及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提供);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区地税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1377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