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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护士注销执业注册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1、《护士条例》第二章执业注册第十条;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办理条件 |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所需材料 |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表》;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师注销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3、拟注销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卫计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2245813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