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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零就业家庭认定服务指南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七项承诺,进一步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7]147号)。 |
办理条件 | 元宝山区城镇家庭中,具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
所需材料 | 1、零就业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填写《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家庭成员具体情况说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需提供由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3天、实地查看1天)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区就业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5850272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