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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元宝山区本级参保单位工伤待遇调整服务指南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2012〕11号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条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65号) |
办理条件 | 工伤定期待遇调整 |
所需材料 |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残证及供养亲属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即时办理,60日支付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区社保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5850713 5850726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