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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元宝山区本级参保单位工伤待遇调整服务指南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2012〕11号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条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65号)

办理条件

工伤定期待遇调整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残证及供养亲属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即时办理,60日支付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区社保局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5850713 5850726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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