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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第一款;2、《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3月31日起实施)第四十二条。 |
办理条件 |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享受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牧民独女户夫妻每月享受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的,增加产假三十日,可以适当补助托幼费;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
所需材料 | 《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双方有工作的:1式4份,其余的1式3份)、户口本、结婚证、一孩登记卡、身份证、夫妇二人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否 |
办理部门 | 卫计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2245812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