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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计划生育再生育审批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政策依据 |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八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办理条件 | 2016年3月30日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要求再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具体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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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申请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婚育情况证明;情况复杂的还要有相关证明。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4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2245810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