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门户|蒙文版 欢迎来到元宝山政府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详细信息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 表格下载
事项名称 娱乐场所审批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

办理条件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2、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属于前置审批到工商局办理);

  3、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属于前置审批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书(属于前置审批到消防大队办理);

  6、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歌舞娱乐场所);

  7、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歌舞娱乐场所);

  8、噪音环评报告(歌舞娱乐场所)(属于前置审批到环保局办理);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元宝山区文化广电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5850015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