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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审核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一条。《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国家宗教局国宗发[2005]34号文件)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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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经本地伊斯兰教团体认可推荐的人员,填报《报名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于本年度报名截止日期后10日内,将本地《报名表》及《序列表》上报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每年伊斯兰教历斋月前第75天为本年度朝觐报名截止日期,之后的朝觐报名列入下一年度报名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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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申请《报名表》及《序列表》。 2、申请人身份信息。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2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21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民宗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民宗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55693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