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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三无”人员确认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三无”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是全区“三无”人员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是当地“三无”人员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三无”人员的认定机关。 |
办理条件 |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三无”人员认定办法》,本办法所称“三无”人员,是指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所辖盟(市)、旗(县、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居民: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
所需材料 | 1、“三无”人员申请认定书;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残疾等相关证明(2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3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3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区民政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5850918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