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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生鲜乳收购许可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办理条件 | 从事生鲜乳收购、贮存、运输,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牛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 |
所需材料 | 1、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书; 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现场核查。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现场核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农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5018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