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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兽药经营许可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 |
办理条件 |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
所需材料 | 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兽医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1553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