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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
办理条件 | 1、建设水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 2、建设水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流域专业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3、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不能与相关专业规划冲突; 4、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须经同级专家组审查,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
所需材料 | 1、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报告(3份); 2、建设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份); 3、建设水工程项目设计图纸(3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9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9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元宝山区水利局--工管站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476-223500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