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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 做出突出贡献的表彰和奖励办理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一条;

  2、《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办理条件

  在在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元宝山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与安全监督股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76-2235105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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