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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民办学校名称、举办者、层次、类别的变更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 |
办理条件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规定的条件,并经过元宝山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 |
所需材料 | (一)举办者提出的变更学校的申请。 (二)董事会(理事会)就上述申请的通过会议纪要。 (三)《元宝山区民办学校办学变更登记表》和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及证件。 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元宝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审查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合格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查申请材料 区教育局依法对申请材料和实地查验后进行审核,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 3.颁发许可证 申请人到教育局职成教股领取新的办学许可证。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9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7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教育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1617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