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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突出贡献奖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文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94号 第一章 第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该给予表彰和奖励 |
办理条件 | 1、申请机构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
所需材料 | 1、审批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20天 |
承诺期限 | 20天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卫计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5850045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