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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表彰奖励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31日 司法部令第59号,自2000年3月31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

办理条件

  范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种类:《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定期或者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应当依照规定程序,报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给予记功嘉奖。形式包括奖状、锦旗、证书和奖金等。

所需材料

  1.基层服务法律所表彰奖励申报审批表。

  2.事迹材料。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3508985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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