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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协议出让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办理条件 | |
所需材料 |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地单位申请书 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复印件) 4、原土地使用权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自受理报件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文件、签订出让合同。如缺少相关材料或需补正相关材料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自受理报件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文件、签订出让合同。如缺少相关材料或需补正相关材料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办理部门 | 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476-3510327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