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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元宝山区国土局土地使用权收回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办理条件 | |
所需材料 | 1、交回土地申请; 2、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证明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到位的证明(无偿交回可不提交)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材料齐全后本单位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材料齐全后本单位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476-3510327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