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对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巩固治理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长春大操大办女儿婚礼问题。李长春于2017年10月8日,在平庄宾馆为其女儿举办婚礼,婚礼摆酒宴20余桌,邀请了其曾经的管理对象参加婚礼并收受礼金。
李长春身为中共党员,本应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其却罔顾自己的身份,大操大办女儿的婚礼,且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另外,在组织审查期间,李长春不配合审查,拒绝上缴违纪资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2018年4月15日元宝山区八届纪委第四十三次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长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做到眼里有规、心中有纪、身上有戒,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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