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元宝山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赤峰市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赤峰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赤财非税[2017]291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元宝山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目前在元宝山区范围内执行的中央及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今后元宝山区发改局、财政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目录清单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不再以文件形式发布。
凡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附件:元宝山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赤峰市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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